就业见习是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市人社局现面向汉川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招募见习基地,积极开发一批就业见习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募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它组织;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结构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就业见习人员的优质见习岗位;
有专门的见习带教老师、完备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
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时支付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汉川市最低工资标准;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线下申请见习基地应提交以下材料:
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就业见习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多证合一证照复印件
线上申请程序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单位事项→注册登录→上传材料线下申请见习基地应提交材料。
就业见习相关政策
见习期限:就业见习期限以月计算,一般为1-6个月。
见习待遇:由见习单位按月给予见习人员相应的基本生活补贴不得低于汉川市地最低工资标准。
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见习期间,不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签订见习协议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基地对见习期满后正式录用人员,应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见习期满后对留用率30%以上的见习单位,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汉川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政策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44号
线下申请地址:
仙女大道195号汉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帆 咨询电话: 。
汉川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5日